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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美國只要停留不超過90天,且旅遊目的為觀光、商務、過境或是就醫,並且持遊台灣晶片護照,即可參加免簽證計畫(WVP)

(如果非上述情況者,還是要做商務或是觀光簽證唷)

免簽證計畫即上網申請ESTA(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) 

申請ESTA很簡單,要事先準備以下資料

1. 護照(有效期限必須大於出發日90天)

2. 父母姓名羅馬拼音

3. 家裡地址(英文)

4. 在美國居住地(飯店)地址/電話

5. 在美國聯絡人姓名/電話

6. 信用卡

進入ESTA網址後會看到以下畫面,如要幫兩人以上申請可以直接選團體申請

進入團體申請的畫面會先跳出團體聯絡人的連絡資訊需填寫

填寫的資訊他會顯示在頁面上,接下來就可以一筆一筆新增需申請ESTA的人員資料

--進入個人資料申請畫面--

步驟1: 同意條文(選YES即可)

步驟2: 

步驟三:

步驟四:

一些聲明條款,基本上應該要全部勾NO申請才比較容易過,  最下面有兩個選項須打勾

接下來步驟五就是要一項一項點選confirm你的申請資訊,確認資訊填寫是否有誤

到步驟六就可以使用信用卡付款囉!

付款成功記下申請號碼,可於線上查詢你的ESTA申請狀態,必須要確定為授權許可已核准才行喔!

(這裡建議要查詢到自己ESTA狀態為核准之後,將自己的ESTA儲存到自己的裝置內或是列印出來唷)

最後非常重要!! 記得入境美國必須要將ESTA印出來交給海關唷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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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llyba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